113年 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申請須知

 

一、 計畫說明

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簡稱產博後計畫),主要透過國內法人及大學擔任培訓單位,提供至多1年期在職實務訓練(On-the-job training),並至少包含6個月以上的產業實作訓練,累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以下稱訓儲菁英)的實務經驗和核心技能,並引導至產業就業,以強化產業研發能量,同時協助企業創新發展及提升競爭力。


二、 培訓期間

自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 申請資格
(一) 學歷:
1. 本國籍博士: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博士學位(含應屆畢業),且專長符合投入產業者。
2. 外國籍博士: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博士學位(含應屆畢業),且專長符合投入產業者。
(二) 兵役:經錄取之訓儲菁英屬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請持徵集令影本,向計畫辦公室申請參訓證明後,逕向戶籍地所屬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延期徵集,上限為1年(海外役男視情況專案研處)。
(三) 參訓次數:每名訓儲菁英,限參與本計畫1次。


四、 申請方式

(一) 欲報名參與本計畫之博士,請至計畫網站(網址:www.phdojt.org.tw)線上填寫「訓儲菁英申請表」(格式請見附件),計畫辦公室將郵寄紙本「甄選通知書」予申請人(曾請領本計畫培訓酬金者,不得再報名參加本計畫)。
(二) 本計畫於計畫網站公告各培訓單位之聯繫窗口及職缺需求,申請人可參考其內容,與屬意之培訓單位聯繫(外國籍申請人請與計畫網站所公告經認可之外國籍博士培訓單位聯繫),提交履歷、自傳、畢業證書影本等相關資料,進行書面甄選(第一階段);通過書面甄選者,由培訓單位繼續辦理面談(第二階段)事宜;通過面談者,須繳交紙本「甄選通知書」予該培訓單位,完成甄選程序。
(三) 通過培訓單位面談之訓儲菁英,須經計畫辦公室於計畫網站公告錄取名單後,始確認錄取。
(四) 經錄取之訓儲菁英,請依培訓單位通知完成報到手續。
甄選流程圖


五、 注意事項

(一) 本計畫補助培訓單位支付訓儲菁英培訓期間培訓酬金及相關培訓費用。培訓酬金等同博士後加值培訓性質,因此經錄取者無論年資,皆為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60,000元支給(不含合作廠商自籌經費額外提供的各類獎金)。經錄取之應屆訓儲菁英須自畢業日期後,始可開始領取培訓酬金;在職者必須完成前單位離職手續後,始可領取培訓酬金。
(二) 訓儲菁英須參加計畫辦公室舉辦之共通培訓課程,詳細期程、地點與課程內容將另行公告於計畫網站。
(三) 訓儲菁英須配合計畫辦公室之培訓滿意度調查、結訓就業流向調查等,填答問卷,以做為計畫後續規劃之參考。
(四) 培訓期間,訓儲菁英為培訓單位之員工,應遵守相關管理辦法,並配合參與培訓單位所規劃的培訓計畫;若培訓單位另有規定者,依培訓單位規定辦理。若無故不配合且情節嚴重者,培訓單位得主動中止培訓。
(五) 訓儲菁英於培訓期間,若因故無法繼續參與培訓計畫,應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書、勞保資料等),向培訓單位提出申請,並經培訓單位同意後,始得中止培訓,無須繳回已請領之培訓酬金(惟如有溢領培訓酬金之情形,仍須依培訓單位規定辦理繳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退訓,並須償還已請領之培訓酬金:
1. 個人報名及履歷資料填寫不實者。
2. 申請時與培訓單位或合作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監事、總經理或與其相當職階之管理人員及有權決定篩選結果之人員,具有配偶、二等親內血親或二等親內姻親關係者。
3. 曾任合作廠商聘僱員工(學校博士後研究員除外)。
4. 曾參與本計畫者。


六、 計畫辦公室聯絡窗口

(一) 電話:0800-035-199
(二) Email:phdojt@itri.org.tw
(三) 計畫網站:www.phdojt.org.tw